关于个人数据处理的隐私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是根据 2019 年 7 月 2 日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关于个人数据法》No.ZRU-547制定的(https:// lex.uz/docs/4396428)并适用于所有由“国家PR中心”国家单一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通过国家旅游信息中心网站处理的个人资料:https://uzbekistan.travel /(以下简称本站)。
该政策是公司的指南,它定义了目标、原则、内容、程序、保护措施、识别和防止在个人数据领域违反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法律的程序。
本政策使用以下概念:
- 个人数据 - 记录在网站数据库中的信息,与特定个人有关并可以识别他的身份;
- 主体 - 与个人数据相关的个人;
- 数据库 - 包含自然人的个人数据的网站数据库;
- 数据处理 - 个人数据的收集、记录、系统化、积累、存储、修改、提取、添加、使用、提供、分发、转移、非人格化、阻止、删除和销毁;
- 运营商 - 处理个人数据的企业;
- 第三方 - 不是主体、所有者和(或)经营者,但因处理个人数据的情况或关系而与他们相关联的任何人。
主体或其法定代理人享有以下权利:
- 有权访问他们的个人数据以及在运营商处编辑或删除它们的可能性;
- 了解他们的个人数据的可用性及其与运营商或第三方的组成;
-从所有者和(或)运营商处接收有关授予访问您的个人数据的条件的信息;
- 如果个人数据不完整、过时、不准确、非法获取或不是处理目的所必需的,则要求运营商暂停处理其个人数据;
- 向授权的国家机构或法院申请保护与您的个人数据相关的权利和合法利益;
- 在处理或保护主体的个人数据时,运营商的任何非法行为或不作为向法院提出上诉。
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承诺(为了接受本网站的服务)向运营者提供符合实际情况的个人资料,并及时通知(或独立变更本网站个人账户)其个人资料的所有变化.
如果处理过程符合本政策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法律规定的处理目的,运营商有权处理个人数据。
运营商承诺确保主体个人数据的安全存储,并保护他们免受外部未经授权的黑客攻击和泄露到公共领域。
获得主体个人数据访问权限的运营商有义务:
- 根据 2019 年 7 月 2 日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关于个人数据法”第 ZRU-547 号规定的原则和规则处理个人数据
- 未经主体书面同意,不得披露数据,不得向第三方或在公共领域分发或披露数据。
- 采取必要的组织和技术措施来保护个人数据不被陌生人未经授权访问;
- 根据书面要求,向主体提供有关其个人数据处理的信息;
- 为主体提供免费访问其个人数据的权限,包括从网站数据库中编辑和删除其数据的权利;
- 如果达到处理个人数据的目的,或应主体的书面要求,在 10 天内停止处理该数据,并在 30 天内从网站数据库中删除;
- 仅向授权人员提供个人数据,并且仅在他们需要根据本政策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法律履行授权国家机构或法院的正式决定的范围内提供个人数据。
个人数据的存储期限由实现收集和处理目标的日期决定。
主体的个人数据可以存储在乌兹别克斯坦境内和国外的数据库中,以符合存储和跨境传输的安全性。
默认情况下,处理本政策中未指定主体的个人数据的时刻基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的现行立法,并受保密、数据保护、遵守宪法权利、自由和主体平等原则的约束.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8:00
如有任何问题